立秋后迎来装修旺季 小心陷阱避免被装修公司“宰杀”

水母网8月23日讯(YMG记者刘晓阳 通讯员 杨波 )买房本来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,加上之后的装修可谓难上加难,装修陷阱太多,总是难以预料。近日,烟台某装修公司提供“包工和包料”服务,诱使市民小张交付首期工程款28200元,签署总价值94000元的合同,但选好的地板和地砖却是“水中月亮”。发现落入陷阱后,小张要求退回全款,装修公司竟倒打一耙,非要扣除23736元违约金和设计费。经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、调解,一次追回全额首期工程款28200元。立秋后迎来装修旺季,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小心陷阱,避免被装修公司“宰杀”。
市民投诉:好处说了一套 竟是“水中月亮”
6月14日,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投诉:市民小张买下一套新房,正待装修时,接到某装修公司可提供全套装修服务的电话。4月22日下午,小张来到该公司听业务员介绍装修服务项目。业务员承诺:可提供包工和包料全套服务;所供某“品牌”地板、地砖是“标配”的可任选;装修设计由五人团队担任,且是原创的,并由首席设计师执笔。
双方还未确认设计方案,业务员又吊开胃口:“公司举行装修材料优惠活动,名额有限,首次进店者才能参加!”小张不觉心有所动,稀里糊涂地交付“首期工程款”28200元,拿到一张《收款专用收据》。之后业务员才拿出所谓的《格式合同》,未作任何解读就误导小张催其签名,装修总值94000元。
5月6日小张去选材料,业务员竟变脸了:“某‘品牌地板’仅两款可选,如选其它款的单价需加钱;另一种‘品牌地板’所有款式均需要加钱;某‘品牌地砖’全停产不可选。”
小张再反复阅读《格式合同》,总觉其中一些条文与装修需求存有歧义。查后又发现装修图其实只由一个“生手”设计,所谓“五人团队”是“空头支票”;所需装修材料在合同中原已明确由小张自选。但提供的唯一设计图完全使用某网站模板没有创意,装修材料也由网站默认不可选择。小张感觉被骗,要求全额退款被拒绝。
执法调查:合同写得好看 ,暗藏连环圈套
6月14日上午9时,经“山东省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”,小张诉至芝罘区市场监管局,要求该公司全额退款28200元。
6月15日上午9时,执法人员召集公司业务经理和设计师同小张见面,展开调查进行质证。
执法人员从装修范围、合同签署、供货品种等环节入手展开调查。执法人员告诉记者,小张拟装修的房子为123.40平方米,所签合同多达九份,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作为主合同,其余八份副合同分别冠以“项目报价”、“设计协议”、“委托设计”等名堂,有的纯属多余,不用说消费者看不懂,就是执法人员连看几遍也觉头晕。特别是对签约过程和设计标准、付款名称、材料款式、违约责任等可引发纠纷的关键点,执法人员是通过微信、电话,经反复阅读、对比、核实才逐渐弄明。
记者了解到,装修公司所拟合同(主、副)内容、合同履行过程存在如下问题:
在合同(主、副)内容方面,合同种类和条款虽多却显笼统。尤其是房子总体布局及所需材料名称、相应售价、基本数量等可引发纠纷的条款和违约责任均未明确;经营过程方面的问题分别是“隐瞒服务信息、涉嫌误导签约”、“言行前后不一、说明相互矛盾”、“承诺免费测量、图纸并不实用”。合同由该公司提前拟制、印刷,业务员填写其中条款后的空格后不作解读就让小张签字。如此而为怎不令人心觉是早已挖好的“套人陷阱”呢?由此可见,小张“违约”是因装修公司“违法”引起。
调解结果:全额退还现金 责令进行改正
初次调解无果。6月19日,执法人员召集该公司常务副经理与小张见面,继续调查、进行调解。究竟谁该赔谁的钱是双方争论的第二焦点,也是处理难点。
“依照约定小张须承担23736元的‘违约金’和‘设计费’。”该公司常务副经理表示:“因为一方违约,须承担合同总值20%的‘违约金’(94000元×20%=18800元);‘设计费’是每平方米收40元(123.40平方米×40元/平方米=4936元)。”小张不甘示弱地争辩道:装修公司骗人必须全额退款。
装修公司是否应扣除小张的“违约金”呢?“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、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》均明确规定,经营者提供服务质量、性能、用途等信息时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尤其不得隐瞒重要事实,诱骗消费者订立或履行合同。”执法人员表示:“装修公司不能隐瞒付款后所产生消费风险,将合同签署变为诱人‘工具’。合同虽签但是无效!因为签约中,该公司历经了‘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’的过程,就应承担全责!”
装修公司常务副经理表示可以不扣18800元违约金,但要得到4936元设计费。执法人员强调,装修公司提供的设计图有悖约定毫无实效,达不到约定设计标准,就不应扣设计费。
自2018年6月19日后,执法人员又通过四次电话、一次面谈,向装修公司常务副经理讲明应该退款的道理和拒绝后果,副经理表示愿意退款。8月17日下午,双方在芝罘区市场监管局,签署《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》后,小张终于拿到全额“首期工程款”28200元,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。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已下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警告。
据悉,本纠纷处理结果是该局近两年来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中全额退款、赔偿数额最多的一个。
消费警示:签署装修合同 务必小心被骗
装修房子,是不少家庭要过的一关。立秋后又迎来装修旺季。怎样避免装修陷阱呢?执法人员认为,通过本起纠纷,市民可从如下方面自我保护:
一是装修公司要选好。尽量选有资质(格)的公司;如想少花钱,找私人干,活干得好、工钱公道未尝不可。正规装修公司须持《营业执照》、《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专业资格证书》。在执照和证书中对经营范围、资质等级均分别明确。而多方考察感觉放心,再彼此合作是防骗前提!
二是合同条款须完善。在看样板房时,围绕设计风格、拟用材料、装修标准、收费价位、违约责任等环节,要充分交流、完全弄明后再签合同。合同须约定施工时限、施工材料、施工质量、保修内容和期限、费用结算、违约责任等内容。所有环节考虑成熟、感觉无误再交“定金”或“首付款”。
三是施工期间常检查。装修图应包括平面、立体的两种。户主对图纸应仔细审阅、全面核对。如觉不满及时提出、讲明要求,直至补充修改满意。施工期间户主要常到现场检查效果,发现问题及时提出,以免后患。施工中对装修公司擅自超出约定的增加费用可以拒绝。
四是完全满意付余款。施工结束后,户主与师傅要对照图纸,逐一检查各项工程尺寸数据、平整程度、接缝效果、防水处理等环节效果。如装修公司所供材料或工程质量不符标准,应当免费返工、重做。所有环节满意后户主再交工程尾款。对无法解决的纠纷可投诉或举报。 

相关产品

评论